公示公告    
2014年度盐亭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
2014-11-06

2014年度盐亭县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市(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川委责办〔20141号)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我县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4年度盐亭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予以公示。

中共盐亭县委

盐亭县人民政府

20141031

2014年度盐亭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盐亭县委 盐亭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盐亭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党委主体责任内涵,始终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主和主业、总包和分包、上帅和下行、治标和治本“四个关系”,更加自觉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持齐抓共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渎职”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一是统筹谋划部署。县委、县政府发展为第一要务、廉政为第一保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常设议题,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已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6次。坚持由全县副科级以上600余名干部参加纪委全会扩大会议,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县委书记陈朝先、县长袁明始终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廉政辅导报告,亲自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县委书记陈朝先、县长袁明先后对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16次,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200余条次。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都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是细化任务分解。今年3月,县委印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统筹安排。5月,印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从八个方面66个小项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细化落实到20个牵头单位和130个协办单位,明确和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要求所有县级领导对分管部门、所联系乡镇发展、民生、党建、党风廉政包干负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字背书”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全县36个乡镇、66个县级部门,县委书记与县委班子成员、县长与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与单位副职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县委、县政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三个等次进行考核,将得分结果计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运用。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网上公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表彰,表彰结果计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依据;对考核为三等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今年,已完成143名党政“一把手”建档归档,已对年度考核拟评定“优秀等次的6人、拟评定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的2人进行了一票否决。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约谈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和县纪委书记约谈党政主要领导180余人次,并将约谈结果计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为干部提拔、任用提供参考。针对县畜牧局、林业局违纪问题,分管农业的县委常委和副县长分别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

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开展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和省委“两个意见”“六个决不允许”,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深化廉政警示教育。依托嫘祖故里大讲堂、法纪大讲堂集中开展廉政教育16堂次,制作“嫘祖清风”廉政电视专栏2期,在县电视台开辟了“警钟长鸣”专栏,通报了24件县内违纪典型案件。率先建立廉政手机报,向全县7500余名公职人员发送廉政资讯20000余条。建立川北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高山森林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警示教育基地、袁诗尧革命烈士墓警示教育基地,先后组织18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今年,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400余堂次,培训党员干部19000余人次,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个别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思想障碍,筑牢全县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纪律制度约束。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制度和重大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实行“三重一大”双备案,探索建立了编制人事、资产资源、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惠农资金等重要事项的电子库管”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廉洁性审查和全程监管。先后制定出台了盐亭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盐亭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盐亭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规定》等文件,逐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根本好转。

三是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县委、县政府旗帜鲜明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靠山”“后台”。特别是坚定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坚持对腐败案件“零”容忍,坚决对违纪违法人员电视曝光“扫面子”、组织处理“揭帽子”、移送司法“收筷子”,绝不姑息迁就。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管和违法乱纪行为惩处力度,重拳出击、一案双查、绝不手软,严肃查处了县畜牧局利用发放惠农资金公开索要“返点”典型案件,对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某予以立案调查并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通报。坚决支持上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林业局长)任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按照干部权限对畜牧、林业系统有关干部启动问责。今年,全县党纪政纪立案共5457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14人;给予严重警告(记过)以上17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通过执纪监督和执纪办案追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四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参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干部考察工作纪检机关全程参与等制度,落实拟任干部廉政考试、廉政谈话、任用公示制度。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反馈、收集干部“四风”问题和干部选任方面的舆情,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参考。旗帜鲜明的提出“十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请客敛财,严禁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兼薪,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组织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向单位干部职工乱发钱物福利,严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禁干部“走读”。今年,已开展“走读”专项巡查、明察暗访8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0余个,通报批评了7个乡镇和6名干部,清理了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干部29名。

五是进一步转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三同四百”“两上两下”等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建立信访件快查快办机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共收集信访件2197件,办结1978件,办结率达到90%。探索建立了县委工作巡查制度,今年,县纪委牵头“两委、三部、四办”9个县级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巡查2次,开展明察暗访5次,专项检查3次,走访群众近2000人次,听取意见建议2263条,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深入开展“亮岗践诺”活动,19名县级领导,37个县级部门负责人和36个乡镇党委书记,以及780名部门中层以上干部,逐一亮身份、亮目标、亮措施,带头接受监督,狠抓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

三、创新工作举措,深化纪检监察改革,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巩固扩大群教活动成果,我县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大胆探索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用“加减乘除”法推进基层纪检机构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是“加法”夯实基层乡镇纪检力量。乡镇分区域、部门分系统实行直接监管,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了派出纪工委的力量,进一步扩大履职范围,每片区增配纪工委副书记、副科级纪检员各一人,并将区域内直属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纳入纪工委直接监管或联系范围,实现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的有机结合。

二是“减法”精简县级部门派驻纪检机构。除保留四套班子办公室、县委工作部门和设党委的县级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外,全面撤销27个县级行政部门、8个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将调整出来的35个派驻部门纪检岗位编制、领导干部职数和工作经费统一划归县纪检监察机关管理。

三是“乘法”优化纪检人力资源配置。优化纪检监察干部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垂直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防“灯下黑”。整合和优化派出(派驻)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实行分片、分部门监督,一个纪工委多名纪检干部监督一个部门,杜绝以前“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弊端。同时,统一集中力量有利于加快案件办理。

四是“除法”厘清纪检工作职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出台《进一步加强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通知》,通过12项具体职责,明确了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范围,进一步突出了主业主责,支持县纪委监察局取消或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89个,确保派出(派驻)机构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我县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住“龙头”推进责任制落实上作出了一些努力,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但是,县委、县政府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与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站稳政治高地,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体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努力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上有新作为、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上有新形象、在治标惩腐治本抓源上有新建树、在深化纪检机制改革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